近日,陕西省延安市正式出台《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系统构建陕北民歌保护传承与发展体系,明确区域协作、创作导向、产业融合及保障监督等方面内容。该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陕北民歌保护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条例强调加强区域协同合作,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围绕协同举办艺术活动、开展创作研究与学术交流、组织对外艺术表演、制定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创建保护传承发展研究基地等事项,与周边地区开展多层次协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推进区域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共同提升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水平。
在内容创作与创新方面,条例规定陕北民歌的创作、改编、出版、表演、传播等应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精神,做到内容健康、符合公序良俗。同时鼓励高校、职业院校、表演团体及从业人员在曲目创作、唱腔音乐、表演形式等方面开展创新实践,推出反映时代特征、深受群众喜爱的精品力作。
为推动陕北民歌与现代产业深度融合,条例明确支持其与旅游、体育、文创等产业结合,鼓励开发具有陕北民歌特色的旅游演艺项目、研学旅游线路及沉浸式体验场景。同时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促进陕北民歌与动漫、网游、文创产品融合发展,拓展其传播途径与市场空间。
在保障机制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资源调查、人才培养、宣传推广等工作。此外,陕北民歌演出将被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方式,支持相关团体开展惠民演出与公益活动。
条例还进一步强化了演出市场与内容的监督管理,明确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职责,对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确保陕北民歌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该条例的实施,有望为陕北民歌的系统性保护、创新性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推动这一古老艺术形式在新时代焕发更加璀璨的光彩。
[编辑: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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