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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法官进田间 现场勘查化纠纷
2021年09月19日 来源:农家书屋杂志 | 作者:秋文

  今年9月,吉林省伊通县满族中学西侧的一块水田里人声嘈杂,一对年近七旬的老夫妇与一位年轻的妇女吵的面红耳赤,互不相让。此时在一旁的法官立刻把双方劝开,并耐心细致的做起了疏导工作,双方情绪才逐渐平稳,同意一起与法官查看案涉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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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称:原、被告的土地相邻,原告耕种水稻,被告耕种黄豆,因被告于今年春天为自家土地喷洒农药,导致原告家中水稻受损,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拒绝赔偿,故起诉至法院。

  

  由于二人土地相邻,法官在庭内先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争议不断,均据理力争,二人矛盾愈演愈烈,为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暂将双方分开。

  

  法官认为,为了及时化解邻里纠纷,减少百姓诉累,且此纠纷涉及具体水稻秧苗,应到达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法官冒着烈日赶往田间现场。

  

  勘察所见,水稻田的地块为东西走向,长约200米,宽约15米左右,水稻现已近成熟,接近丰收,在地块的东部和东南角略见少量未结穗秧苗,绝收面积大约在三平方米左右,其他无特殊异常。现场实际情况与诉状中叙述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实地勘查后,又通过现场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找到了产生矛盾纠纷的症结,法官心中有了初步解决方案。因双方矛盾较大,法官采取分别沟通、集中调解的模式,通过现场普法和耐心劝解,同时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从邻里关系、以和为贵等多方面、多角度反复耐心做双方工作,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原告申请撤诉,一场纠纷在田里得以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徐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