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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 为迷途少年修正人生航向
2023年02月03日 来源:农家书屋杂志 | 作者:马玉华

  “感谢检察官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感谢今天大家对我的教育,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工作,多学习法律知识,决不触碰法律底线,回报父母,回报社会!”2023年大年初八,涉罪未成年人“小旗”在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上郑重承诺。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12日,就读职业高中的“小旗”因为与同学偶发矛盾,将两名同学叫到男厕所内进行殴打,并用管制刀具将其中一名同学胸部刺成轻微伤。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小旗”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永吉县人民检察院“远航未检工作室”承办检察官受理案件后,在全面审查案件的同时,在公安机关社会调查报告的基础上,通过走访学校、村委会和家庭的自行调查方式,收集了“小旗”的犯罪原因、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结合“小旗”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社会帮教条件,在征求侦查机关和被害人的意见后,考虑“小旗”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于2022年7月26日决定对“小旗”附条件不起诉,并为“小旗”设定了六个月的考验期,为其以后顺利回归社会预留了通道。

  

  监督考察

  

  考验期内,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和“小旗”的监护人、户籍地村委会成立了监督考察小组,与“小旗”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明确了考察内容、监护人职责和第三方义务,通过多方位监督,确保帮教成效。期间,“小旗”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考察规定,每周都向考察小组汇报活动情况,每月书面汇报思想动态,并按照考察协议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不起诉宣告

  

  考验期满后,为实现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效果最大化,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采取“宣布教育+督促监护+家庭教育+社会帮教”的“1+N”办案方式,多管齐下,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充分体现司法温情。2023年1月29日,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旗”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邀请侦查人员、辩护人、村委会代表、法定代理人参加宣布教育仪式。在不起诉宣布仪式上,未检检察官对“小旗”在监督考察期间的表现给予了肯定,对其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并提出不起诉后还要跟踪回访,希望其不再误入歧途,还就监护人的监护方向和职责进行了督促。各参加人也分别对“小旗”进行了教育,并对“小旗”以后的成长规划给出了合理化建议。

  

  本次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庄重而温馨,促进未成年人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不仅达到感化、教育、挽救的目的,又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青春的道路上并不都是一帆风顺,偶尔的偏航与迷茫,需要那抹阳光照亮。永吉“远航”未检始终以法治力量,托举着未成年人茁壮成长,保障未成年人沿着正确美好的方向前行致远。

  

  [编辑: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