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持续关注和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耕“冰凌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采取多方举措扎实履行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机关的重要职责,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没完没了”抓下去。
延伸未检工作触角,实现桦甸域内法治教育常态化
不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扣好法治第一颗扣子。2022年以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构建构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1+19”新格局,以该院法治教育基地为主线,联合教育局在19所学校设立法治教育基地分基地。将该院法治教育基地扩建至445平方米,设置法治观影区、毒品模型展示区、法治书画区、沙盘区等,融合模拟法庭、未检一站式办案区、不公开听证室等资源,邀请市关工委、教育局、校方师生代表等参观法治教育基地28次,设立参观法治教育反馈登记簿,记录参观效果,听取意见建议6条。选派法治教育副校长、辅导员42人,开展送法进校园巡讲84次,其中院领导带头讲课6次,赠送普法书籍1500余册,形成法治教育常态机制。
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规范化
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歧视、不放弃,施以法治帮助教育。做到“前置考察打好基础,日常考察不漏不疏,后延考察跟踪服务”三项考察原则,帮教工作坚持不重数量重质量,不重形式重效果。开创“2+1”帮教工作模式,邀请2名社会帮教员专职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安排1名未检干警担任帮教员,从事帮教、考察、谈心等工作。帮教员坚持与被帮教对象及监护人面对面谈话交流,帮教记录存档备查。对行为表现、思想状态不佳的重点被帮教人员密切关注,重点帮教,增加帮教次数。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如遇疫情防控、就学考学等,可灵活帮教方式,采取电话回访、与监护人沟通等方式开展帮教。2022年以来共开展帮教工作800余次,被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在附条件考察期间思想改观明显,守法意识增强。其中2名涉罪学生已顺利考入大学,3人已到岗实习或参加工作,更好回归社会。
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能动救助多元化
主动开展检察司法救助,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提供复学就业、身体康复、经济帮扶、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形成“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心理救助”综合救助模式。办案中细致审查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经济情况,入村进户走访帮扶,能救助尽救助。2022年以来,移送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线索9件,对确有因案致贫或生活困难的9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5万元,对其中1名被性侵住院治疗的贫困未成年被害人提前垫付医药费等0.5万元,解被害人燃眉之急。对1名父母失联多年的农村困难学生进行“点对点”帮扶,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生活所在地村委会履行监护职责,检察长联合属地乡镇政府、林业部门入户送取暖木材、衣物等,主动到就读学校,将全院爱心助学捐款共计1.09万元送到被帮扶的困难学生手中,协调教育局、校方每年为其减免住宿费、学杂费等共计0.5万元,申请助学金0.4万元,持续传递检察人的爱心。聘请1名心理咨询师任特约检察官助理,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引导,重拾生活信心。
践行综合性司法保护,精准帮教人性化
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司法理念,进行最大限度挽救。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刑事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能不诉的不诉,能不捕的不捕,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将人性化司法贯穿办案全过程,办案中在未检办案区尽量使用符合未成年人年龄特点的语言文明平和讯问,保证饮食休息,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等特殊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诉讼权利,用心挽救,促进悔罪。2022年以来,不批准逮捕9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相对不起诉19人,落实法律援助24次,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31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听证员参加不公开听证28次,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的宽缓处理,充分释放司法温度。
“报春花正香,冰凌比梅灿”,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冰凌花”团队将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感化挽救,把工作重心放在助力“浪子回头”和未成年人被害人重归正常生活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编辑: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