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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凌花开”普法进乡村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3年03月13日 来源:农家书屋杂志 | 作者:丁泽明      

  “我明天可以去上学了,感谢检察官的教诲,我一定珍惜检察院对我做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后远离违法犯罪”,一名涉罪未成年在校学生小华(化名)说道。


  

  小华是一名桦甸市偏远农村的孩子,现在就读于吉林某职业学校,生活学习比较顺利,前途可期。一天小华的同学小甲因朋友的女朋友被骚扰与小乙产生纠纷相互约架,小甲便纠集小华等人放假期间到桦甸市某地与小乙等人进行聚众斗殴,小华出于同学情面,觉得不帮打架就是不讲义气,参与了聚众斗殴。案发后,小华等人被民警抓获。小华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警方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移送审查起诉。

  

  近日,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冰凌花”未检检察官在审查此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小华系在案发时唯一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涉罪未成年人,其他参与聚众斗殴的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检察官深入小华居住的乡村对其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小华系在校学生,其家庭完整,父母具备一定的监护能力,但监护存在不足。小华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其父母也感到十分后悔和愧疚,表示将对小华严加管教。

  

  检察官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采取“督促监护+不公开听证+帮教考察”工作方式,对小华的处理做到“宽容不纵容,厚爱不溺爱”。对小华及涉案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有针对性地提升监护能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听证促办案,考虑到小华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无前科劣迹、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就可否对小华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邀请公安、律师、听证员召开不公开听证会。结合上述情形,经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小华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察期限六个月。由2名社会化帮教员对小华定期开展帮教考察,现小华考察期间,表现良好,思想向上,生活学习步入正轨。

  

  自2022年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冰凌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创建以来,多措并举,筑牢乡村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屏障,对乡村涉案未成年人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法治进乡村入校讲课36次,帮教600余次,司法救助6人,发放救助资金8.5万元,为一名农村困难学生捐款1.09万元,协调教育等部门每年为其减免学杂费、住宿费0.5万元,申请奖学金0.4万元。下一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多方共同发力,持续做好乡村普法等工作,全方位为乡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编辑: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