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悠悠万事,饮食为大,食品安全关系到民生福祉。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就刘某、陈某夫妇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一案走进老跃村,以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以案说法的形式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反诈防骗宣传,被不起诉人、村委会成员、村民及辖区派出所民警参与宣告送达及普法宣传。
2022年6月,刘某夫妇饲养的一头西门达尔牛病死,刘某未经检验检疫,私自在家将牛拆解并销售给附近村民,获利伍仟余元。本院全面审查后认为刘某夫妇的行为已经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二人销售病死牛肉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依法对其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检察官亲自到老跃村宣告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宣告送达期间,检察机关邀请村委会成员、全体村民及辖区派出所民警参与,现场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村民病死牛因死因不明、屠宰卫生条件不合格等多种因素,存在造成中毒事故及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因此,对于病死牛应当做无害化处理,不得私自拆解售卖。
检察机关还以本次进乡村为契机,在村委会悬挂“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坚决打击养老诈骗犯罪,铁腕守护人民财产安全”的宣传条幅,并向村民发放了“致老年人的一封信”“老年防诈宣传手册”等宣传单,同步开展反诈防骗宣传工作。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龙潭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司法办案中暖民心,在社会治理中聚民心,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构筑“检民同心圆”,将为民司法、为民服务融入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检察温度。
[编辑: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