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是增强农民工群体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重要工作。一直以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严格依法行政,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享受法治政府建设红利。
创建“4+3”模式,用法治思维治理社会难题
为依法有效破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难题,恩施州于2015年11月出台《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推广实施“4+3”治欠保支工作模式,即农民工工资专户、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农民工欠薪金融授信代偿等4项制度,联席会议、追责问责、失信惩戒等3项机制,用法治思维破解社会难题。
实施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破解“无钱发”的难题。恩施州出台《关于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包单位自愿选择一家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按不同的比例将人工费拨入农民工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实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制度,破解“发给谁”的难题。恩施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建设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监管系统推广运用的通知》,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恩施州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锁定人头,固定考勤,农民工刷卡上班,实现用工实名制。
实施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破解“怎么发”的难题。《恩施州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操作规程》要求,建设领域所有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实名制的要求,实行银行代发制度,由银行按月将工资划入农民工社会保障卡或工资卡,实现按月“发工资”。
实施农民工欠薪金融授信代偿制度,破解“追欠”难题。出台《恩施州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代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暂行办法》,在建设领域引入金融机构,实施银行保函和商业保单,对在紧急情况下,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垫付。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以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各职能部门既分工又协作,搭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平台。
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县市及重大项目、重大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对在处理欠薪问题过程中不履职尽责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在政府采购、融资贷款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国务院于2019年12月4日颁布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分别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化实名制用工管理、建设单位按月拨付人工费用、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这些规定在“4+3”模式中已实施数年。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用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谢谢劳动监察的同志,我们屋里的学生娃终于能顺利报名了!”2019年8月9日下午,钱某等6名农民工捧着追讨回来的血汗钱,满面愁容终于一扫而光。2019年7月下旬,钱某等人向咸丰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某工地拖欠工资,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多方调查核实,经过数天努力,最终责成用人单位向钱某等人支付了被拖欠的工资。
恩施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关切。面对农民工反映的欠薪问题,恩施州用法治思维解决群众诉求,用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实现问题不出州、化解在基层,不断降低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发生,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为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反应渠道,恩施州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各级职能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开发恩施州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全面接收在恩施州境内务工劳动者的投诉举报。对欠薪线索逐一建立台账,每条线索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在60日内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要求办结或作出明确答复。实行每日汇总、每日研判、每日报告、每日督办、每日反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及时联系投诉人,引导其理性维权,负责跟踪督办等措施,着力解决问题。截至目前,恩施州未发生1起因解决不及时或不合理造成的反复投诉。
与2015年相比,恩施州2020年欠薪案件减少72%,欠薪金额减少76%,欠薪人数减少64%。
构建依法治欠体系,用法治精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恩施州各级各职能部门密切沟通、积极配合,构建依法治欠联动工作体系,纠正和打击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一是扎实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行业为重点,定期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梳理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访案件情况,及时排查欠薪隐患苗头,把矛盾化解在早、在小、在基层。2021年上半年,恩施州共开展执法检查5次,为 22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 136.8 万元。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整体联动。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工会法律监督。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州、县市两及人社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深入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发挥“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作用,推行网上受理申请和指派案件,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2020年,恩施州农民工法援案件数为338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966.1万元。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用法治理念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2019年12月31日,国务院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恩施州狠抓学习宣传,积极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法治氛围。深入项目工地开展宣传活动,现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识宣传;在人群较为集中的广场悬挂固定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恩施日报》全文刊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条例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恩施新闻联播》和县市门户网站、部门网站中均开辟专栏,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报道。
通过系列宣传,使更多的劳动者知晓国家对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的政策措施,以及合理合法维权的途径,有效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同时有效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治欠成效初显,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恩施贡献”
经过几年的推广实施,政府部门通过恩施州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系统,对全州4654个建设工程项目实现了线上监管。恩施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效逐年向好。
2019年7月10日,国家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调研组恩施州考察时指出,恩施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工作效果良好,“4+3”模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效措施,为国家顶层设计提供了样本。
2020年10月19日至22日,国家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院到恩施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情况的示范调研,组织召开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农民工参加的5场座谈会,对500名农民工发放调查问卷,将调研情况汇总并形成调研报告报人社部,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后相关机制和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提供参考和示范。
2017年以来,国家及湖北省各级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肯定恩施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4+3”模式还吸引了来自山东、陕西、浙江等18个省,61个考察组来到恩施州交流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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