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怒江边境管理支队丙中洛边境派出所快速反应、携手群众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
当日16时50分,丙中洛边境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求助,称其山上劳作时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落单“大鸟”,担心它受伤遂带回家。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赶往现场进行查看。经初步检查,该“大鸟”无明显外伤,生命体征良好,因长时间未进食导致精神萎靡。
民警联系咨询林业部门得知,该野生动物名为夜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平常栖息和活动于溪流、水塘、江河、沼泽和水田地上,是少数具备夜视能力鸟类之一,主要以鱼、蛙、虾、水生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
鉴于其肌体虚弱,民警立即纸箱为其搭建了临时小窝,并找来食物和水进行悉心照料。目前,该夜鹭已移交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待其体力恢复后将放归大自然。民警对群众积极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肯定和表扬。
丙中洛镇地处高黎贡山山脉中北部,保护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近年来,丙中洛边境派出所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深入辖区开展生物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防灭火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行动中,逐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
该所将深入开展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宣传月”活动,着力推动生物生态安全深入人心,教育引导辖区群众自觉参与、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牢牢守住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第一道屏障。
民警提示:保护动物,人人有责。鸟类等野生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也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群众发现受伤、生病或与群体走散的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请立即联系林业部门或拨打110求助。
[编辑: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