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怒江边境管理支队古登边境派出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服务意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载体,谋群众之所需、思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困,用实际行动坚持着人民至上、坚守着为民初心。
步入七月古登乡的连雨天相继而至,这对于正在开展日常警务工作的达本警务室民警、辅警来说已经习以为常,远远望去,绿水青山间达本社区警务队成员一行,人手一把伞,一摞法治宣传资料走在细雨迷蒙的乡间小道,湿滑的雨路丝毫不能波及他们行进的速度。“咱们今天有两项重要任务,一是抵边村组边境法规宣传、二是研判预警雨季安全隐患,清理途中落石碎土。”行进中,带队民警罗祖海对此行目的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
就在达本社区警务队行进至距离色仲联防所400左右的山村小道时,前方不远处的一名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同志,你叫什么名字?”
“这是准备去哪里?”
面对民警耐心的询问,只见男子口中支支吾吾、身体不由自主的左后摇晃,精神状态极其不佳。
民警见状考虑到男子可能是因为食不果腹造成身体虚脱故此精神状态欠佳,随后民警将警务背包中的应急“伙食”递给了该男子,准备待其“充电蓄能”后进行进一步询问,男子见状,一边接过应急“伙食”一边连声道谢。
随着男子“温饱”问题的解决,其精神状态肉眼可见的恢复过来,相继说到:“警官,我叫李某,隔壁计夺罗组的人,前天上午与家人因为喝酒问题发生了争吵,一气之下便摔门而去。两天一夜没有回家,也没有吃东西,讲到激动处男子表示仍然不愿回家面对家人。”了解到基本情况后,民警主动通过“法理”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加之暖心贴心的聊天谈心,李某最终决定愿意跟随民警回家解决家庭矛盾问题。
在李某家中,民警对其本人和家属分别从婚姻家庭、社会道德、尊法守法、合理饮酒等层面倾心交谈,双方最终认可了民警的说法、达成了和解,其家属表示:将不会在酗酒滋事,破坏家人之间的感情。
依法调解,“枫桥”沟通,不忘初心、一心为民。是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优化法治调解机制的新时代举措,今年来,该所切实把法治建设+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进行统筹兼顾,双线推动,先后成功调解各类劳资纠纷、土地纠纷、婚恋纠纷40余起,在一件件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为民温度和执法力度。
[编辑: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