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展玉带,三湖耀明珠,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茂密,物种繁多,碧波两岸,沃野千里,保护这一方水土,就是保护千秋万代的永续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三湖保护区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党建业务工作新格局,桦甸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与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第三党支部结成“三湖环境资源保护党建联盟”,联合开展“党建引领、司法守护、逐绿前行”系列活动。
签署协议共同发展,打造司法保护战斗堡垒。举办共建结对签约仪式,签署《结对共建协议》。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党建信息通报机制、生态环资法治宣传机制,通过定期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党员干警上讲台、联合开展生态环资普法宣传等,探索加强两支部优势互补、活动互联、党员互动、互促共赢的有效途径,共同打造生态环资司法保护的战斗堡垒。
创建普法合作基地,提供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三湖环境资源保护党建联盟”在桃山国有林保护中心创建“检法环境资源普法合作基地”。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宗乐贵、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政治部主任柳懿刚、桃山国有林保护中心主任尤劭彭参与揭牌。检、法两家将依托桃山国有林保护中心,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桦甸市域内易发多发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联合开展形式丰富、内容多样、受众面广的法治宣传活动,共同为桦甸市三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扩大普法行为主体,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三湖环境资源保护党建联盟”联合桦甸市公安局来到桦甸市常山镇,通过设置法律宣传台、发放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单、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深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为其答疑解惑,并详细普及非法狩猎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常见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让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保护生态环境理念深入民心,切实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托联合普法基地,切实发挥好“三湖环境资源保护党建联盟”作用,与桦甸市公安局等司法机关共同参与到桦甸市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密织“保护网”,不断提升司法保护影响力,共同守护湖光山色“生态美”。
[编辑: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