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是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9月27日,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长沙县林业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保护古树名木,全民共建共享”主题座谈会。
“我觉得认养期限三年太短了,我要认养一辈子,子孙后代也要继续认养。”“我家门口那三棵树伴随着我成长,我想认养它们,名正言顺地守护它们!”在座谈会上,“益心为公”志愿者张建伟和星沙街道优秀“邻长”罗必成分别向有关部门表达了自愿认养古树名木的真挚愿望。
古树名木既是宝贵的物种资源,也是历史的见证者。每一棵古树,都是一个奇迹,一个大写的乡愁,保护古树名木,传承历史文化,共建美好家园,赋能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长沙县是一个古树名木资源非常丰富的地方,此前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有一些古树名木生长环境恶化,生长态势转弱,有的还疑似死亡。”据长沙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唯介绍,接到这个情况后,县检察院立即派出检察官进行摸排调查,发现情况确实如此,同时,有的古树名木底数不清,其树龄和位置也不是很详细,缺乏有效保护措施。
2023年,长沙县检察院办理了督促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后,通过组织召开磋商座谈会、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林业相关部门形成合作备忘录、完善长沙县760棵古树名木电子档案和图文信息档案、统一定制新标牌并挂牌、增设围栏、防治虫蚁、购买保险等措施。并确定了金井镇石井村的千年古樟为“长沙县古树王”并揭牌。
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古树名木保护还存在技术难度大、养护费用高、群众参与度低、社会氛围淡等问题。
古树名木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全民护绿”的良好氛围。为此,长沙县检察院进一步提出“探索古树名木民间认养机制,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会上,长沙县检察院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向林业事务中心公开送达;3位爱心代表现场签订了古树保护认养意向书;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的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守护了一株株古树,更守护了一段段历史和一份份文化传承。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肖伟认为,引入民间力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于法有据,也有先例可循。要以公益诉讼办案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抓手,撬动相关机制建立完善,同时加强认养资金监管,以“互联网+”载体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古树名木保护长沙县模式。
“我和我的祖辈都是在这棵老樟树下长大的,之前看到它渐渐枯朽,我们都很着急。现在这棵古树被‘治’好了,我们的‘根’也留住了!”长沙县金井镇石井村村民吴明益曾对检察官感谢道。
在村民吴明益家屋后,是一棵树龄1015年的古樟树,也是长沙县年龄最大的一棵古树,胸径295.2厘米、树高25米、冠幅29米,保护等级为一级。据金井镇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棵千年古樟树曾是革命时期的哨所树。如今,该树历经风雨沧桑后,依然苍翠挺拔,是长沙县的历史活文物,也成为金井百姓的最美乡愁。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宝贵遗产,具有重要的经济、历史、文化、科研、旅游、生态和社会价值,被誉为“绿色文物”活化石。盘活古树资源,挖掘古树文化,讲好古树故事,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力度,实现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双促进”,助推“活文物”焕发出“新魅力”,以古树串联文旅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编辑:周志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