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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好好说 有事依法办”:高龙法庭调解化纠纷,人大监督彰温情
2024年11月06日 来源:农家书屋杂志 | 作者:欧阳广华 赵海颖 张梦琪

  近日,在洛阳市偃师区,高龙法庭就上演了一场从激烈争执到温情和解的司法调解剧,生动展现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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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一触即发 “我不同意调解!必须让她赔偿我的损失!”法庭内,年过6旬的高某情绪激动地向法官呐喊,其声音中满是愤懑。今年5月,因身体欠佳,高某欲请护工照顾自己,经熟人介绍结识了张某。双方商定,高某提前支付 2年护理费用,共计3万余元。然而,之后高某对张某的护理服务极为不满,要求退还报酬,张某却坚称已尽职责,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高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此纠纷犹如一团烈火,稍有不慎便会燃尽双方的理智。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郑宇辉与助理张梦琪深知责任重大,迅速投入到了解案情的工作中。他们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并邀请双方到法庭调解。但事与愿违,双方当事人因年龄较大,情绪激动且态度强硬,一见面就似火药桶般一触即发,甚至拒绝调解。此时,承办法官展现出非凡的智慧,当机立断调整思路,决定采用 “背对背” 调解方式。

  

  《论语》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法官和助理深知缓和情绪、了解症结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于是,他们通过一次次线上线下沟通,如同春风化雨般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与诉求。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强调 “有话好好说 有事依法办”,让法律的理性之光慢慢渗透进当事人激动的情绪中。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与助理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如冰雪遇暖阳般逐渐缓和,同意进行调解。法庭工作人员乘胜追击,在平衡双方利益的天平上小心翼翼地添加砝码,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并引导两人换位思考。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曾经剑拔弩张的双方化干戈为玉帛。高某为表感激之情,还送来一面锦旗,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法庭工作的认可,更是司法温情的有力见证。 从争执到和解,法庭的倾情调解功不可没。这一过程恰似一场艰难的跋涉,而法官和助理就是那无畏的行者,用智慧和耐心开辟出一条通往和谐的道路。

  

  人大监督,为司法温情点赞,促经验传承推广。人大对区法院工作开展监督活动的大背景下,高龙法庭这起成功调解案例成为了关注焦点,展现出司法工作在实践中的温度与智慧。人大代表们与高龙法庭负责人高龙就这一案例展开深入探讨。高龙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此案件棘手之处在于当事人年事已高且情绪激烈,调解工作如履薄冰。但承办法官郑宇辉和助理张梦琪秉持专业精神和耐心,化艰难为神奇,从最初的水火不容到后来的握手言和,每一步都凝聚着他们的心血,这也是我们一直坚守的以调解化解纠纷、缓和对抗情绪理念的生动体现。”

  

  人大代表张治国在了解案情后,深有感触地说:“这起案件的调解堪称典范,充分彰显了高龙法庭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耐心。‘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这绝非空洞口号,而是司法实践中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金科玉律。在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的当下,类似涉及老年群体的纠纷可能层出不穷,高龙法庭的调解模式无疑是一盏明灯,值得广泛推广和借鉴,它能在处理纠纷时更好地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筑牢根基。”

  

  人大代表张宏超接着说道:“高龙法庭的做法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彩演绎。他们通过一次次用心倾听当事人心声的沟通,真正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希望法院系统能深入总结此类经验,在全区乃至更广范围内推广,让更多纠纷在基层法庭得到妥善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司法效率和公信力,使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

  

  高龙回应道:“我们定会砥砺前行,夯实调解工作。一方面,持续提升法庭工作人员的调解能力和法律素养,使其能在各类案件和不同当事人面前游刃有余;另一方面,加强与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协同合作,汇聚多元力量化解纠纷,将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守护社会和谐。”

  

  人大法工委主任马洪亮说:“此次监督见证高龙法庭调解工作成果,令人倍感欣慰。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就是要聚焦这些生动案例,推动法院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希望法院在今后工作中坚守调解优先,传承并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为全区和谐稳定发展筑牢司法保障之堤。”

  

  这起高龙法庭调解纠纷的案例,在人大监督下成为司法工作的璀璨亮点,为处理类似案件和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提供了宝贵借鉴,宛如一座灯塔,为司法实践之路照亮方向。

  

  [编辑: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