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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童心,守“未”成长——漳浦法院多维发力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2025年06月03日 来源:农家书屋杂志 | 作者:蓝雅贞 陈佳苗

    少年强则国强,法治兴则国兴。福建省漳州市漳浦法院始终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始终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秉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理念,积极探索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构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以“司法保护”助力“五大保护”,切实筑牢未成年人权益“防护墙”,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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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聚合力,织密保护关爱网

  

  “非常感谢法院和政府,积极帮我们联系康养医院,让我家孩子后续治疗能够得到很好的保障…….”2025年4月27日,一对离婚诉讼的当事人眼含热泪,不停地向法官表达感谢。

  

  据悉,漳浦县某社区的小胡和小玲经人介绍认识相恋并领证结婚,婚后生育患有先天性智力残疾的儿子。后双方因性格差异较大,双方矛盾剧烈,夫妻感情破裂已分居多年,孩子暂由小胡独自抚养,小玲向漳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离。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主动联系当地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原、被告家中走访沟通,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以及双方的矛盾症结。

  

  考虑到本案情况特殊,采用调解方式更为适宜,法官当即决定启动“法院+综治中心+N”联调机制,凝聚社会治理合力,激发多元解纷“源动力”,邀请综治中心、信访中心、妇联等部门参与案件调解,并多次协调研究调解方案。

  

  因当事人子女生活无法自理,需长期接受治疗,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一开始双方就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分歧明显始终没有进展,且双方无稳定的经济来源,照顾孩子多有不便,法官敏锐地抓住这两个矛盾关键点,主动为当事人联系康养机构,协助解决治疗和康养费用问题。

  

  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就子女抚养、抚养费欠付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当场草拟、签订调解协议。法官还一揽子妥善解决了小胡诉小玲拖欠抚养费的执行案件,小玲当场一次性付清分居后的婚生子抚养费和医疗费共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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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漳浦法院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潜心找寻最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审判方式,积极探索“法院+综治中心+N”联调机制,壮大多元解纷力量,用法治与关爱守护好每一个“少年的你”,全力助推形成社会共同参与、同向发力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今年来,共审结各类涉少家事纠纷112件,调解撤诉率达74.11%。

  

  靶向发力,筑牢校园安全线

  

  “青春期人际矛盾在所难免,但以暴力‘解决’问题只会让简单冲突升级为刑事犯罪。未成年人应学会理性处理矛盾,遇事及时向老师、家长、警方求助,切勿再因一时冲动葬送前程……?”2025年2月19日,经办法官当庭对小涂、小王二人进行法治教育。

  

  2024年5月5日,小波因被小许拍摄视频并配文辱骂,且发布到网上扩散,遂纠集小涂、小王等10人到漳浦县文化公园找小许算账,小许亦纠集小黄、小辉、小阳等10人到场。两拨人员均是未成年人,双方商议分三轮出人对打互殴。期间,被告人小王等4人与小辉等4人使用拳脚互殴,被告人小涂拳打脚踢小黄头部二十余次致伤,小辉持木棍打散小波一方人员。经鉴定,小黄构成轻伤二级,小阳等3人属轻微伤。漳浦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涂、小王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综合考虑其未成年人身份、认罪悔罪态度及赔偿情况,依法分别判处小涂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小王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起步的关键时期,朝气蓬勃,求知欲强,可涉世未深,认知判断容易产生偏差。针对辖区学校涉少刑事案例时常发生的情况,漳浦法院积极协助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健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工作机制,完善校内纠纷解决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常态化与学校师生进行研讨交流,提前把预防校园纠纷抑制在萌芽,有效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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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漳浦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势,通过前置设立“警示+预防”审前防御机制,后续完善“帮教+救助”判后保护机制,构建起一管到底的“防护型”少年审判模式。今年来,受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同比去年下降17%,未成年罪犯在全部罪犯中的占比呈稳步下降趋势。

  

  精准助力,当好司法护苗人

  

  “獬豸,是司法公正的象征……”2025年5月21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漳浦法院邀请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90名师生走进法院,以“拒绝校园暴力,增强法治观念”为主题开展“法治体验日”活动,参观法院、旁听庭审、法治讲座、互动提问……学生踊跃参与互动,在他们心中悄然萌芽了法治的种子。

  

  “法官平时要做哪些工作?开庭时是什么样子的?……”这些问题都是法治副校长到校园普法时必须面对而又难以给予学生们具象化答案的问题,让学生到法院参加“法治体验日”活动的想法开始在法治副校长们心中萌发。

  

  漳浦法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打破传统“讲座式”法治讲课模式,经过充分听取县教育局、学校的意见和多轮策划,将法官“走出去”与学生“请进来”相结合,根据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联合县教育局搭建沉浸式、体验式、启发式法治教育平台——一月一主题“法治体验日”项目,让学生身临其境根植普法意识的种子正式破土而出,实现法治教育、司法保护的有机统一。

  

  自2023年12月活动开展以来,先后邀请辖区15个中小学校1500余名学生参加“法治体验日”活动,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用“活教材”敲响长鸣钟,达到“教育一人、警示一家、治理一方”的效果。相关经验做法在福建法治报、闽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刊载,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和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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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体验日”活动已形成一项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举措,是漳浦法院在保护青少年权益方面改革创新的关键着力点,成为漳浦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公益法治宣传的一张亮丽名片,获得了漳浦县教育局及各高、中、小学的高度关注与热烈反响。

  

  “漳浦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新路径、新方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年来,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坚持推动教育挽救和司法保护相统一,将法官走出去与学生请进来相结合,依托一月一主题学生‘法治体验日’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细致专业的司法保护。”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福化古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党群人资部(宣传办公室)主任郭晶晶谈道。

  

  [编辑: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