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支充满青春朝气的队伍,他们奔走在田间地头,调解了一起起家长里短的“家务事”;他们活跃在审判一线,审结了一起起涉农民工权益、涉贫困群众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他们深入村组和校园,让民法典走进老百姓和孩子们心里。
他们来自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4名干警平均年龄不到30岁,承担着辖区12万人口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任务。
近年来,法庭干警一手抓审判工作主业,一手抓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努力打造服务人民群众、传承红色法治文化的前沿阵地。积极推行上门送达、入户调解、巡回审判等司法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深得辖区群众广泛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十佳法庭”等表彰。
今年3月份,法庭迎来一群特殊的当事人。他们都是附近工地上的工人,2019年他们在第一被告承包的工程上干活,工程完工后没有收到劳务费,后经过劳动监察部门讨回了部分工资,仍有部分工资一直未给付。
承办法官王呆虎在了解情况后,多方调查发现第一被告系外地人,刚刚刑满释放,并无支付能力且下落不明,故客观存在的诉讼风险较大。于是,法官与第二被告建筑公司的负责人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出现重大分歧,导致调解陷入僵局,后经过法官多方面、多角度的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农民工也如愿拿到了剩余的23万余元工资。
“传承红色基因、当好红色传人。”近年来淡村人民法庭依托“富平法院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育室”平台,大力开展红色传统革命教育,成为全省法院教育引导法官干警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重要窗口。
教育室建成以来,先后接待党政部门、兄弟法院等330个团体6600余人前来接受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红色革命教育,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同。教育室也被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西北政法大学确定为“青年干警实习学生教育培训基地”;被富平县委政法委确定为“富平县政法干部人民司法思想教育培训基地。”
“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法庭的微光传承着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践行着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一件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干群众之所盼的小事,就如一束小小的“微光”,并不起眼,但当它们汇聚在一起,终能成为“司法为民”的“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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