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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地头的“解铃人”——桂林公安调解矛盾纠纷三事
2026年08月20日 来源:农家书屋杂志 | 作者:灌阳县公安局 阳朔县公安局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今年以来,桂林公安深耕“派出所主防”理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于萌芽。从亲属间的“水事”争端,到跨区域的涉农赔偿,再到土地权属的“硬骨头”,民警以情通心、以理服人、以法为据,在田间地头架起一座座“连心桥”。

  

  排水管通了,心结解了

  

  近日,灌阳县新圩镇某村一起持续近半年的鱼塘排水纠纷,在灌阳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与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联合调解下成功化解。原本因一道排水管“呛声”的堂兄弟蒋某辉与蒋某平最终握手言和,并就排水管改造方案达成一致。

  

  事情起因源于两家鱼塘间一道75公分的排水管。据当事人蒋某辉反映,其鱼塘水源自上而下流经堂兄蒋某平的鱼塘,再通过两塘间的75公分管汇入自家鱼塘。因对经该管道流入的水量大小存在争议,双方就排水口改造问题各执一词,始终无法达成共识。自今年7月以来,新圩派出所与司法所多次调解,均因双方情绪对立,收效甚微。

  

鱼塘排水纠纷调解现场


  8月8日上午,民警联合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再赴现场。考虑到特殊关系,调解组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头倾听诉求。民警从法理角度阐明相邻权义务,工作人员从亲情乡谊切入,引导换位思考。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磋商,双方最终放下芥蒂,敲定方案:由蒋某辉将管口向上延伸至田埂顶部,两侧加装拦网防鱼苗互窜,费用自担,堂兄配合。

  

  “都是一家人,为了“水”伤了和气不值得,现在方案明确了,我们心里都踏实了。”签订协议后,两人握手言和。至此,这起长达数月的“水”矛盾画上圆满句号。

  

  两所联动,玉米地里化干戈

  

  8月2日晚,阳朔县公安局依托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由高田派出所、普益派出所联合处置,成功调解一起因牲畜损毁农作物引发的矛盾纠纷,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有效防止矛盾升级外溢。

  

  当日傍晚18时许,阳朔县高田镇洲上村村民陶某某报警:自家200余株玉米被牛群啃食踩踏,耕牛属普益乡高龙村张某某所有。双方赔偿谈不拢,言语激烈。接警后,高田派出所立即启动联调机制,联合普益派出所协同处置。针对该案事发地跨辖区、当事人分属不同乡镇的特点,两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

民警在玉米地实地勘查

  

  经走访群众、实地勘查、固定影像,查明受损玉米数量属实,基本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当晚,调解前置至普益乡勇村村委,联合双方村委村干部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民警依据《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明确管理责任边界,同时结合当地乡情民俗,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经过耐心疏导,张某某认识到自身看管不严的过错,自愿承担赔偿责任;陶某某表示接受道歉,不再主张其他诉求。当日22时,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履行赔偿。一场跨辖区纠纷,在联动机制下高效平息。

  

  工地变“调解室”,卷尺量出公道

  

  近日,灌阳县新圩镇某村村民范某报警称,村口十字路口改扩建工程占用其家土地,施工方未予补偿。民警赶赴现场时,施工正酣,范某情绪激动,现场聚集不少围观群众。民警分两组,一组维持秩序,一组安抚范某、倾听诉求。

  

  民警联系到施工方负责人,施工方则称,工程属公益事业,严格按几十年前老界址施工,未多占一寸。双方各执一词,均无有效权属证明,协商陷入僵局。

民警联合双方村委干部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民警果断采取“先降温、后疏导”策略:告知范某须合法维权,可向土地部门申请确权或诉讼,不得阻工闹事;同时劝导施工方在权属不明时暂缓作业,避免新纠纷。施工方当场承诺停工。随即,派出所启动联调机制,联合镇司法所约定两日后再行“会诊”。

  

  约定日,民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如约而至,以工地为“调解室”,用卷尺丈量地块,就地摆开“田埂上的调解桌”。调解中,民警侧重情理疏导,念及同村之谊;司法所侧重解读土地法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原则。双方翻阅书面材料,对照现场界址,逐步还原事实轮廓。近两小时耐心沟通后,调解人员既肯定施工方公益初心,也指出其应提前征询意见、完善手续;同时引导范某合理诉求,兼顾个人与集体。最终,双方互谅互让,就土地补偿及使用方式达成一致,当场签署协议。

民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工地为“调解室”,用卷尺丈量地块


  从“水事”到“地事”,从亲邻到乡邻,桂林公安用情、理、法丈量公道,让矛盾消融于源头,让和谐扎根在基层。他们坚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田间地头俯身倾听的身影,就是群众最踏实的“解铃人”。

  

  【编辑:周志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