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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石林区:“林长+检察长”联合巡林 精准履职守护生态安全屏障
2026年08月21日 来源:农家书屋杂志 | 作者:朱瑶

  8月19日,吉林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法治要求,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切实守护红石林区生态安全屏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驻红石办事处负责人等开展巡林活动。

  

  一场国有林地里的临时“磋商会”。在联合巡查到某大型木耳养殖基地附近一处国有林地时发现,该处存在废弃木耳菌段垃圾露天堆放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联合巡查各单位现场磋商,直接认领责任,明确处置措施和后续监督责任,并立即安排落实,力争短期内清理完毕。

  

  为全地区500余株古树名木撑起“保护伞”。在重点古树名木保护区,对前期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场,一株株古树整齐悬挂保护标志牌,清晰标注树种、树龄、保护级别等信息。现辖区内共有挂牌古树540株、名木1株,包括黄檗、水曲柳在内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全部完成逐株体检,得到有效保护,标志着检察监督取得实效。

  

  召开“林长+检察长”座谈会,深化合作达成共识。夯实常态化联动。健全完善定期会商、线索双向移送、联合巡林、案件研判、整改销号全链条闭环机制,推动问题早发现、线索快流转、整改可溯源,有效破解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堵点难点;精准化治理再发力。紧盯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野生动植物破坏、森林火灾隐患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联合专项监督,健全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压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牢牢守住森林生态安全底线;要溯源化共治再提升。通过开展联合业务培训、常态化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培育等方式,补齐履职专业短板,压实基层管护责任,从源头防范化解涉林生态风险,以高效法治协同助力区域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红石林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协同共治机制,以法治刚性守住生态底线、守护林区绿水青山,规范推进生态修复与生态价值转化,全力激活林区生态资源价值,为红石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编辑:王正]